公司股权当中的税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但实操过程会发现持股方式并不是一本万利,每种持股方式在税务处理上都有其利弊。
同时因为针对合伙企业税法的不完备,导致不同地方的税务处理方式存在个中差异,而且动态变化。直接导致大家对此一度认知模糊,无法着力。
今天的内容主要让大家了解各种持股方式的税务处理以及可能的税筹方式。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最常见的持股方式分为三种类型:自然人直接持股、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持股、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实操中可任意排列组合。
这三种持股方式及其税务处理方式如下:
股份转让时
先解释一个概念,涉税的限售股指的是:①上市公司股改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之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②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中新老分离后最初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所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之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简单来说限售股就是公司上市前的股份以及从上市至解禁日之前的送、转股。因为这些股份基本都是创始人或投资人持有,获取成本很低,如果上市后没有限售条件,可能造成大规模减持而剥夺了小股民的利益。
1. 自然人直接持股:20%个税
除了非上市场景,自然人股东减持限售股需要缴税。
应纳个税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税率
个税税筹方式:
- 转让收入:可以通过高送转等方式进行税筹,降低售价(这点以后细说)
- 股票原值:若不能提供获得股份的有效凭证,可以按照收入的15%进行核定。如果实际成本比15%更低,也可以起到税筹作用
- 税率:非上市公司股份及限售股均缴纳20%个税,由证券公司代扣代缴(非限售股免税)
- 税收洼地:减持限售股的纳税地为个人股东资金账户开户的证券机构所在地。因此个人可根据地方的财政返还力度,选择纳税地。各地政府也利用了这点,发布各种政策吸引人才。比如江西、海南、新疆、舟山等地,比较有名的是2010年江西鹰潭出台的政策,80%返还+10%奖励,相当于90%返还,后来被叫停了。
应纳增值税
转让股份(上市前、限售股、非限售股)均无需缴纳增值税
2. 有限合伙企业:20%/35%个税
应纳个税
目前针对有限合伙企业如何纳税的法规并不明确,正因为如此,有了一定筹划的空间。
有限合伙企业的应用场景一般是创投基金和员工股权激励,具体税务方案我们以后内容还会重点分析。
目前业内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减持(不是有限合伙企业内部合伙人之间份额转让)的税务处理有几种声音:
① 视为「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个税,如广州、新疆
② 属于「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如上海、深圳
③ 区分GP和LP。其中GP按照5%-35%,LP按照20%,比如重庆
简单来说,不是20%就是35%(大概率都会超过5万,适用35%),具体会按哪个还是得看跟地方税务沟通的结果。实操中,一般会通过寻找「税收洼地」来降低实际税负,可能通过地方税收返还实际交的税不足10%。
地方政策通常是以核定征收和(或)税收返还的方式招商引资,这是地方争夺税源的手段,并不是国家鼓励的。2014年国务院发文对这类行为给予清理和规范。目前来看,核定征收已被明令禁止,税收返还也不敢做得太明目张胆。地方开始变着法地用奖励的方式吸引人才和企业,但本质上还是把企业交的税以「奖励」的名义给返了回去,没办法,地方有地方的任务,不得不内卷。
但是呢,奉劝各企业不要过早地寻找税收洼地举家搬迁,实际案例中掉进「税收洼地」被坑了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把合伙企业刚搬过去,地方政策风向改变,或者上头又出新的政策,或者被税务稽查的人发现不合规,最后就陷入尴尬境地。
应纳增值税
上市前无需缴纳增值税
上市后被视为转让金融产品,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
3. 有限责任公司:25%企税+20%个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个税
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和20%个税,综合税率高达40%。
因为这类股东减持税率很高,于是有的公司就想着那减持之前变更企业性质,将有限公司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即可完美避税。这种方式有个别公司成功过,但也有因为不合规而被叫停的,原则上确实违法,建议不要轻易尝试。
还有一种是「非交易过户」,这种也有应用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大白话说,持股平台清算,间接持股自动转为直接持股。目前来看,同样不合规。
这类持股平台的确不太好做税筹,但实际应用中可以起到控制权杠杆,集团型企业规划业务等作用,其公司治理层面的意义更为重要。
公司分红时
1. 自然人直接持股:20%个税
上市前,自然人股东从有限公司获得分红后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个税。
上市后,持股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按照减免1半缴纳10%个税,持股超1年免税。
个人获得分红后把分红进行再投资,依然需要先缴纳20%个税。
2. 有限合伙企业:20%个税
合伙人可以不按照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持股比例获得分红,具体分配方式可以由合伙协议自由约定。
个人通过合伙企业获得分红后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个税。
3. 有限责任公司:再投资免税
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直接进行再投资的过程完全免税,但若将分红再给到个人,个人需承担20%个税。
有限公司股改
公司股改的时候股东并没有现金收益的情况下,仍然要缴税。可以类比于分红,将公司收益分配给各股东。这点的具体内容我们还会找时间详解。
1. 自然人直接持股:20%+递延
个人股东面临20%个税,如果公司被认定为中小高新企业可以享受5年分期递延。
2. 有限合伙企业:20%
合伙人面临20%个税,并且无法享受5年期递延优惠。
3. 有限责任公司:免税
作为居民企业类似于获得分红后进行再投资,同样可以免税。虽说有限公司退出时税负较高,但是分红和股改时都可以免税。
在实操中,地方税务处理的各种情况都存在,比如就是纯粹没缴纳的(但是有追缴风险),还有的是一律都可以按照递延处理,还有的必须在股改时老老实实缴纳,政府可以帮协调贷款。
总结
单纯从税务角度来看,个人持股的税务处理法律依据清晰,相对税负较低,退出时有一定节税空间。
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依据模糊,退出时税负较高,可以通过纳税地选取进行节税,但实操中存在一定政策风险,需要与当地税务部门提前做好沟通。
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时税负高,分红或股改时可免税。但其在公司治理层面的必要性是更优先的考虑因素。